• 用户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4     来源:昌乐县委巡察办

  经县委同意,十五届县委第八轮巡察于2025年4月上旬至6月上旬,对县财政局,3家县属国有企业和55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的重要论述,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四个聚焦”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履行职责使命,重点看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看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精准衔接集中整治“小切口”,突出全面深化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深化监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更加注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更加注重为民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昌乐提供坚强保障。

  根据巡察有关规定,巡察组专门设立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电来信来访等,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组信访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6日下午5:00。

  特此公告。  

  昌乐县委巡察办

  2025年4月11日

扫一扫手机打开